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第二大要点的第六部分明确指出:
做好干细胞、体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和项目备案的初审工作,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和申请前辅导,支持备案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临床研究,为推动干细胞进入临床应用提供重要的循证支持。
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科教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两区”建设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科教工作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工作总体要求,以能力建设为主线,以质量提升为核心,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启动实施医防融合交叉培训,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健全生物安全保障体系,为首都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聚焦新冠病毒应急检测、呼吸道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分子溯源、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实验室生物安全智能监管、基于5G急救信息平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血液保障以及平战结合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策略,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开展联合攻关。落实北京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以医防融合为导向,围绕交叉培训需求,对二、三级医疗机构内科类临床医师以强化公共卫生应急、院前急救和传染病诊治能力为主,对急救中心临床医师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医师以强化临床诊疗、院感防控和传染病诊治能力为主,在晋升副高职称前分别到疾控机构、院前急救机构、传染病定点医院、综合医院进行累计6个月的模块化培训,2021年首批培训300人。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研究创新功能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改革,加快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赋予科研人员自主权,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加大绩效考核激励力度,鼓励临床专家到本市医药企业兼职从事科研和转化工作,对市属医学研究所进行科研绩效考核,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技专项经费,多种形式拓宽筹资渠道,多种举措激发创新活力,改善科技创新生态环境。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强研究型病房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研究型病房建设基本要求,对标国际一流机构,继续做好第一批研究型病房升级改造,进行绩效考核。启动第二批5-10个研究型病房的遴选和示范建设,改善研究型病房的硬件条件,完善激励保障机制,逐步将研究型病房打造成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药械临床试验、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的策源地和机制改革的先行区。研究制订研究型医院建设基本要求和评价体系。鼓励引导三级公立医院强化研究创新功能,在2所医院开展创新型研究型医院试点建设。支持首都医科大学规划建设研究型医院。支持在“三城一区”建设研究型医院,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探索国际化研究型医院建设和运行的新路子。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组织新一轮重点攻关、自主创新和基层普及项目,选拔培养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创新器械、药物、人工智能产品、智慧医疗等转化项目的申请和立项。加强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中心建设,开展第一批中心总结评估,启动第二批申请认定工作。继续开展项目组自查、单位核查和市级稽查三级质量控制。对结题项目开展验收、绩效评价、成果跟踪和转化现状分析,形成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十年发展报告。支持医院与高校、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建设创新转化平台,深入实施“创新转化管家”服务。促进市属医学研究所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继续支持医用设备研发测试创新中心及疫苗研发转化中心建设。鼓励引导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入驻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开展进场前辅导培训。做好2022年卫生健康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遴选和推广普及。举办第三期首都转化医学创新大赛,定期开展创新成果医研企对接沙龙,与三城一区管委会共同组织“医院进企业”和“企业进医院”对话活动,持续营造创新转化的良好氛围。加强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能力建设,深入推进伦理审查结果互认,开展委托伦理审查和区域伦理委员会审查试点,开展合规性电子化知情同意研究,制定伦理委员会标准操作规程,启动伦理委员会能力评估工作。做好干细胞、体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和项目备案的初审工作,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和申请前辅导,支持备案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临床研究,为推动干细胞进入临床应用提供重要的循证支持。加强科研管理培训,提高卫生健康行业科研管理队伍科技政策的把握能力和执行能力、科研项目的规范管理和转化推广能力。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文件要求,弘扬和传承科学家精神,建立监督管理制度,规范科研行为,维护科研工作的严肃性。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队伍现状调研,系统分析全市临床研究人力资源的优势和不足,研究制定临床研究队伍的建设规划和培养方案,开发培训课程,分层分类开展人员培训,建立临床研究人才库,为提升临床研究质量夯实人才基础。深入落实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的改革举措,会同三城一区管委会,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医药信息企业建立科技创新合作伙伴关系,支持临床科研领军和骨干人才到医药信息企业兼职,共同开展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贯彻国办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规定,为全面“社会化”招生奠定基础。完善供需匹配机制,做好研究生招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的统筹工作。推广教学门诊、教学床位、分级手术等教改成果,加强师资培训,支持培训联合体建设。加强培训基地质量控制,落实培训基地质量管理国家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对全科专业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持续评估。改革完善过程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体系,开展过程考核统考试点,逐步提高过程考核均质化水平,在客观结构化结业考核的基础上,试点分阶段能力模块化考核。建立培训绩效考核机制,将培训经费、招录计划、培训资格等纳入考核和奖励指标,对国家重点专业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研究制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和保障措施。对完成首批培训的呼吸与危重症医学、心血管病学、老年医学、新生儿围产期医学、普通外科学、小儿麻醉学、内科重症医学、外科重症医学和口腔颌面外科学专科医师开展结业考核。修订肿瘤内科和肿瘤外科住培-专培一体化培养方案,完善密切结合临床的专科医师考核方式。根据国家专科目录,在制定内分泌学、消化病学、内科重症医学、骨科学、泌尿外科学、妇产科学、超声医学和诊断放射学培训方案基础上,推动其他专科培训方案建设,研究制定培训基地标准。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8〕39号)精神,大力开展以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启动基层全科医生“回炉培训”。深入开展助理全科医师和全科医师师资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区级医院骨干医师培养、农村和乡医定单定向培养以及全科医生为主的医防融合岗位练兵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落实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修订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范化水平。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继续教育基层减负要求,在远程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改革继续教育学分授予方式以及可验证自学方式等方面研究北京措施。加强互联网+继续医学教育,升级改造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信息系统(ICME),优化学分管理、项目管理和人员管理功能,整合学习功能,将其建设成为北京地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学习档案管理和人员能力评价于一体的信息管理平台。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全员线上培训和考核,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针对性、适宜性和先进性。实施继续医学教育放管结合,加大项目督导、学分审验等日常监管力度,确保继续教育质量。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管理干部培训,加强交流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水平。完善生物安全工作机制,组建市级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细化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措施,明确菌(毒)种或样本保存标准,加强科技监管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建立科技安全风险评估和电子监测体系。推动央地共建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依法办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实验活动的行政审批。加强生物安全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和监管力度,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文源:北京市卫健委;
美赛尔内容团队编辑。